close

接送辦法

 

一、幼兒到離園接送原則

(一)上、放學家長接送時間

    上學時間07:50  ~ 08:30

    放學時間

    半日班 中午11:50  ~ 12:10 

    全日班 下午03:50  ~  4:10

(二) 上、放學家長接送地點

     上學請家長親自由校門口正門依循上學路線送幼兒入園,請務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配戴家長接送證並送至教室。

放學由園區「放學專用門」等候家長(位於金門街24巷),請家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持接送證,接送幼兒。幼兒園側門僅開放放學時間,逾時即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鎖。延遲家長請由學校正門進來。

(三)接送者識別規定

    本園為加強園生之安全管理,設立「接送證」制度。由學校統一製作

    之接送證,每位幼兒配置兩張,請家長協助黏貼幼兒照片至接送證 

    上,家長進出校門及接送幼兒時均攜帶此證。接送證請妥善保管,請

    勿遺失,以免他人有心利用,以維護幼兒安全。若不慎遺失,如需補

    發,請告知園方並辦理補發且繳交工本費。

(四)委託他人接送之規定

     委託人應事先(下午330)以前電話或書面告知班級老師,並說明對

     方姓名及身分關係,以利老師辨識。並請對方攜帶接送證。若代接

     人未持有接送證者,恕無法讓他接回幼兒。緊急情況下未有接送證

     者,需老師與家長電話聯繫確認後,方可進行接送。

(五)接送者年齡限制

    如需委由12歲以下兄姊接送,請家長務必填妥委託同意書(請和班級

    老師索取)交給班級老師,並請攜帶接送證。

(六)非接送時間接送規定

    如需在非上、放學時間接送幼兒,請務必先打電話通知班級老師,並

    攜帶接送證,填妥離校單後,方可離校。

(七)早到需求服務

    上午7:30 ~ 7:50提早上學的孩子,請家長親自送孩子到幼兒園「辦

    公室」,導護老師會協助照顧幼兒。

(八)請假方式

    幼兒若需請假,請電話直撥各班分機向老師請假。(宜上午08:30以

    前)

(九)因故延誤接回之處理方式

    如臨時因故無法於放學時間內將幼兒接回,以安全考量,將會請家長

    於延誤接回紀錄本中簽名。

二、上課時間到訪人員管制原則

(一)國小附設幼兒園:比照國小管制規定辦理。

(二)上課期間訪客到訪應配戴識別證明(識別證、識別背心)及填寫訪

      客紀錄表(如:到訪日期、訪客身分別、到訪事由、聯絡電話)

(三)上課期間於校園內發現未配掛通行識別證之家長及訪客,應由行政

      人員或校警通報總務單位或報警處理。

(四)到訪對象規定

       1.幼兒家長

 (1)於上課期間不得任意進入校園,因緊急事故或特殊需求,

       應於會客結束後立即離開校園,不得逗留。

 (2)家長送交幼兒學用具、餐袋等物品一律由行政人員或老師

       接待處理,家長不得進入班級。

 (3)因病、事需請假之早退幼兒,須經班級老師確認後始得放

       行由家長接回。

 2.洽公、廠商及其他人員:由行政人員接待或辦理簽收,貨品送

       入或放置時,須由專人陪同或協助。

 3.志工:憑各校(園)核發之志工服務證明出入校園。

(五)訪客進入校園後,如有違害校園師生安全或破壞公物情事,應即通

      報相關單位或警方處理。

 

三、課後留園安全管理原則

    本園為協助家長克服下班時間無法於下午4:10接回孩子。特別辦理課後留園服務,但須額外依教育局規定收費標準繳費。報名課後留園之幼生家長請依通知單期限至總務處繳費。

 

(一)      課後留園時將會集中全園課後留園幼兒,由各班老師輪流擔任課後照 顧,留園地點安排在輪值教師班級。

 

(二)      請由學校大門進入園區,到課後留園教室接回幼兒。家長可依自己方

便接送時間提前來園接回幼兒,但最遲請於下午6:30前接回幼兒。

 

(三)家長接到幼兒後應儘速帶離幼兒園,不可逗留遊戲場地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ht23677144 的頭像
    ht23677144

    台北市中正區河堤國小附設幼兒園

    ht2367714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